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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公开征集工程技术林业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和《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05号)要求,重庆市林业局拟对重庆市工程技术林业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换届,新一届评委会将对林业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务进行评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技术林业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林业相关专业(森林培育、调查规划、生态保护、景观绿化、林业产业、勘察设计等)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评委会委员入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为平衡评委会专家组成结构,各单位重点推荐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五)上一届评委会成员除工作调动、退休,以及群众反映较大,不宜继续从事评审工作者外,原则上各单位可继续推荐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申报程序

(一)审查推荐

申报人须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填写《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附件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交流机构推审核后,报市林业局。

(二)审核比选

重庆市林业局干部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比选,呈报市林业局党组审议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

四、征集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截止日期:2020年6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许艺辉,023-61528965。

推荐表电子版报送邮箱:xyq.11@qq.com

推荐表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华大道新牌坊三路366号,重庆市林业局干部人事处,许艺辉收。

六、工作要求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人员推荐入库。

附件: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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