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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集2021年市级林业科技兴林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10-28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科研院校:

为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林业科技兴林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主体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市级林业科技兴林项目包括集成示范项目和技术咨询项目两个类别。首席专家团队项目由于正在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今年暂缓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1.集成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林科研院所、科技推广站、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等。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有较强的生产实践能力,在职在岗。

2.技术咨询项目:申报主体为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林单位。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行业内某一特定领域的政策法规与管理规律,在职在岗。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监管、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草原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林木种苗繁育、笋材多用竹林和珍贵大径材乡土树种培育、木本油料丰产栽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等)防控、重庆乡土特色林木种质资源发掘与利用、食用林产品加工技术与开发利用、林业数表编制、林业智能化、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集成示范与创新应用。

三、资助标准及方式

集成示范项目实行后补助与奖补结合的资助方式,立项首年度资助项目的启动经费,次年后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资助额度。集成示范项目资助金额30-60万元。技术咨询项目资助金额10-15万元,一次预算拨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申报书》(申报格式见附件)。

(二)鼓励科技兴林项目与生产项目、产业项目结合,产生集成效益;申请人根据自身优势、工作基础与市场需求,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估算申报的资金额度。

(三)项目主持人同期只能主持1个项目,2021年内主持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实用性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区(县)所属单位、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和实施科技兴林项目,由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五)归口管理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书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重点审核:1.申报方向是否符合本区(县)、本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2.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目标与内容是否可行;3.申报单位或团队是否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是否具有合规管理和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条件。

(六)申报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于2020年11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并报电子文档至cq7603@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王玉书 

联系电话:023-61528942

附件:重庆市科技兴林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林业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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