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要求在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调推进的原则下,各部门各领域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重庆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政府文件精神,在林业行业推行“双随机”检查,在2019年开展第一次“双随机”检查,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于今年继续推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双随机及占用自然保护地行政许可”检查。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占用自然保护地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的通知》(渝林审白头﹝2020﹞23号)要求,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随机抽选6名技术人员,对市局审批处随机抽取的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审批的66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检查。整项工作从2020年10月开始至12月结束,历时两个月,最终形成了本次成果报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抽查依据
(1)《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办资字﹝2010﹞60号);
(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随机抽查检查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17﹞152号);
(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占用自然保护地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的通知》(渝林审白头﹝2020﹞23号);
(4)各区县历年林地变更成果资料;
(5)各区县抽中项目行政审批档案。
2、抽查目的
发挥随机抽查的震慑威力,检查林地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行政许可规定规范执行,为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效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力量。
3、对象和任务
(1)检查对象
2019、2020年市林业局审核审批的所有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以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为主。
(2)检查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全市随机抽查66个项目,检查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执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审核审批的范围实施,是否存在批甲占乙、批少占多、超范围实施、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或林业生产条件恢复等情况。
4、项目抽取原则
(1)分类别抽取原则。按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经营性、城镇、园区建设项目、其他项目等5类分别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检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经营类、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类项目。
(3)兼顾性原则。以永久性项目为主,兼顾临时性项目。
5、检查方式
以抽中的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档案为基础,参照2020年森林督查相关规定,通过现地调查的方式,对抽中项目的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检查,再通过相关资料的核实对比,查找发现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组织情况
根据(渝林审白头﹝2020﹞23号)文件要求,重庆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本次“双随机”抽查的技术支撑和执行单位。监测中心高度重视本次工作,主要负责人多次开会讨论、研究、部署,最终在全院随机抽选了6名技术人员分三组开展本次抽查外业核实工作。
2、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培训
本次参加抽查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组织的林地行政许可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专项技术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再次强调了本次工作重要性,并严明了工作的纪律性。
(2)资料准备
10月23日至10月29日,检查组收集了抽检区县被抽中的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档案资料,并进行了初步的内业判读,制作了外业调查卡片,准备了外业调查所需的平板电脑、测距仪、皮尺、围尺等相关工具。
(3)外业工作
10月30日至11月30日,3个检查组分赴相关区县开展了外业检查工作。
(4)内业资料整理
12月1日至12月10日,3个检查组外业工作陆续结束,检查人员旋即开展了内业资料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外业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再次将抽中项目档案资料,以及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进行对比,从而分析本次检查结果和项目档案的一致性,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了本抽查报告。
(一)项目抽取情况
本次“双随机”抽查共抽取20个区县内的66个项目,总面积718.3384公顷,抽取情况如下:
1、按区县分布
按区县分布,本次“双随机”抽查涉及万州区、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巫山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共20个区县。每个区县抽中的项目数分别为:万州区3个、涪陵区4个、渝北区3个、巴南区3个、长寿区3个、江津区4个、永川区3个、南川区3个、綦江区4个、大足区3个、潼南区3个、荣昌区3个、武隆区3个、丰都县3个、垫江县4个、忠县2个、巫山县3个、石柱县4个、酉阳县4个、彭水县4个。
2、按项目类型
按项目类型,本次“双随机”抽查项目涉及城镇、园区建设项目27个,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3个,基础设施项目33个,经营性项目2个,扶贫项目1个。
3、按征占用林地类型
按征占用林地类型,本次“双随机”抽查项目涉及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57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9个。
本次“双随机”抽查项目审核(批)项目总征占用林地面积718.3384公顷,具体审批情况如下:
1、按审批年度分
抽取的66个项目中,2019年审批的有60个,审批面积628.0284公顷;2020年审批的有6个,审批面积90.3100 公顷。
2、按林种分
抽取的66个审核(批)项目总征占用林地面积中防护(特用)林地的为154.5838公顷,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地的为504.9062公顷,其他(未划)林种35.1931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26.0323公顷。
3、按地类分
抽取的66个审核(批)项目总征占用林地面积中乔木林321.5976公顷,竹林171.0196公顷,疏林地6.4293公顷,灌木林地151.5481公顷(其中国特灌103.2640公顷),苗圃地1.028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5.7877公顷,无立木林地8.9516公顷,宜林地19.4254公顷。
4、按权属分
抽取的66个审核(批)项目总征占用林地面积中权属为国有15.3634公顷,集体680.4245公顷。
经外业实地调查和内业档案比对,抽取的66个项目检查结果如下:
1、抽查项目动工情况
抽取的66个项目中,江津区滨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项目(八期)、长寿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项目(2019年第五批)、忠县实施临港新城高营铺银山组团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第三批次)、苍岭至浪坪公路新建工程、荣昌区高升桥水库扩建工程、綦江区实施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第四批次)共6个项目未动工外,其余60个项目已动工(完工)。
2、抽查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情况
经检查,已动工(完工)的60个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总面积525.3893公顷。
(1)按林种分:防护(特用)林地的为129.6433公顷,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地的为360.6600公顷,其他(未划)林种29.8844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24.8181公顷。
(2)按地类分:乔木林243.7326公顷,竹林111.7874公顷,疏林地4.2840公顷,灌木林地119.4489公顷(其中国特灌78.4438公顷),苗圃地1.028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4.6198公顷,无立木林地8.1098公顷,宜林地15.7584公顷。
(3)按权属分:权属为国有15.3634公顷,集体504.8243公顷。
2、抽查项目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
经检查,已动工(完工)的60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总面积4.2911公顷。
(1)按林种分:防护(特用)林地的为1.5419公顷,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地的为2.6268公顷,其他(未划)林种0.1224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0.2205公顷。
(2)按地类分:乔木林1.2096公顷,竹林1.1225公顷,灌木林地1.8366公顷(其中国特灌0.2374公顷),无立木林地0.1224公顷。
(3)按权属分:权属为国有0.1167公顷,集体4.1744公顷。
(4)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类型及面积:超审核(批)使用2.7202公顷,异地使用1.5709公顷。
(5)检查时地方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检查时地方对违法违规问题均未查处。
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使用情况
(1)涪陵大木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涪陵区双江水库工程落东坝借水枢纽项目进场公路等项目):
该项目占用1.1048公顷林地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征用类型永久,实际修建内容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拓宽,在施工过程中,堆方土石的渣场涉嫌超出建设红线,面积0.1462公顷,涉嫌超占范围中不涉及林地。
(2)江津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中山镇2018年小康路):
该项目1.4077公顷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属“两不愁、三保障”中贫困村内农村公路建设的扶贫项目,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做硬化处理,不涉及占用林地,且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均已完整恢复。
(3)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綦江区蒲河系统综合治理(兰花基地河段)工程):
该项目共6.3174公顷在湿地公园范围内,不涉及林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步道和植草坡,在尽量不破坏湿地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建设不同类型的辅助设施,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4)石柱大风堡自然保护区(中益乡全兴村和平组奔路坎至尖山子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该项目4.0968公顷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占用林地2.3112公顷,并存在未批先占、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该违法行为已被石柱县林业局进行了处罚,(石林发书字(2019)第(方1-033)号),并缴纳罚款。
(5)酉阳乌江百里画廊风景名胜区(苍岭至浪坪公路新建工程):
该项目5.8280公顷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所连接的酉阳县浪坪乡,被阿蓬江大峡谷所阻隔,自然条件较恶劣,少数民族聚居,长期以来交通较为闭塞,经济发展落后,是我市 18 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建成后将实现乡镇、景区与高速公路、县城的快速连接,彻底提升当地的交通格局,带动区域旅游产业和苗寨、土家族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目前由于资金链断裂,项目尚未开始动工。
(6)茂云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彭水县大垭乡大垭等(3)个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
彭水县大垭乡作为重庆市 18 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垭乡人民政府会同县规划、国土等部门,经现场勘查、比选,推荐塘口为安置点拟建地址,该拟建地址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建设安置住房 12 栋共 37 套及配套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目前在原有耕地基础上进行整治,日后用于经济林种植,施工过程避让所有范围内的林地小班保持原样。
(一)存在问题
1、“双随机”抽中项目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普遍
从检查结果来看,本次抽中的66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占抽中项目总数的15.15%。这一方面反映出用地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就可以随意突破批准的用地红线施工;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区县使用林地相关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树立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只重从严审批,不重后期监管,在处理项目建设和林地管理问题上往往重建设、轻保护,没有做到依法行政,对一些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不主动管理,放任回避,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普遍。
2、基础资料的收集质量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双随机”抽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对项目进行现地核实过程中,卫星影像图的分辨率和时间、地形图的比例尺和时间、已批使用林地项目用地红线的坐标和图件格式等基础资料,往往会出现资料不齐全或坐标及比例尺不准确的情况,对检查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针对本次“双随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减少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重点加强乡村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的政治觉悟,提高守法护林、合法用林的主动意识,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二是加大对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合法合规使用林地的宣传力度,告知建设单位不得异地占用林地、超范围占用林地等,及早杜绝违法违规占地现象发生,同时做好用地前期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避免落实不符合使用林地规定和条例的项目。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
建议各区县在日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对各类使用林地工作在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的同时,还应加强电子数据尤其是矢量成果数据的收集存档工作,避免基础资料出现用时才去找、找到无法用的情况出现,不断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