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财政极小种群野生植物 拯救保护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现将2021年市级财政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拯救保护对象

(一)《重庆市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8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崖柏(Thuja sutchuenensis Franch.);南川木波罗(Artocarpus nanchuanensis S. S. Chang, S. C. Tan et Z. Y. Liu);银杉(Cathaya argyrophylla Chun et Kuang);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et Cheng);荷叶铁线蕨(Adiantum reniforme L. var. sinense Y. X. Lin);金佛山兰(Tangtsinia nanchuanica S. C. Chen);缙云黄芩(Scutellaria tsinyunensis C. Y. Wu & S. Chow);南川茶(Camellia nanchuanica Hung T. Chang & J. H. Xiong)。

(二)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庆分布新增物种:花榈木(Ormosia henryi)。

二、项目内容

支持9种林业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原生境保护、人工培植、科研监测、种质资源保存、野外回归以及生境恢复和改造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和机构,申报单位须具备野生植物及其原生境保护管理、调查监测评估、人工培植、野外回归等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四、申报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测算经费预算,编制《2021年市级财政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15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17份送至重庆市林业局保护处,申报书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46092019@qq.com

(二)申报材料经市林业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可行性论证并公示后,下达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

五、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或其他资金支持内容重复,申报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元。

(二)项目任务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细化项目技术方案,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预定目标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取得技术突破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由市林业局组织现场查验、专家论证后结题。

联系人:李长霞;联系电话:023—61528838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林业局 

20214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