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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山风景名胜区钓鱼城半岛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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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山风景名胜区钓鱼城半岛详细规划》已于202128日、202138日分别通过合川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及重庆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审查。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将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中钓鱼城景区西北侧,南至南屏嘉陵江大桥甘家坝区域,北依渠口村渠江、嘉陵江汇合口,与云门片区隔江相望,西靠东渡老街,东到鱼城村小学、规划中的钓鱼城站附近,规划区三面环水,占地总面积10.28平方千米,属于总规中的二级、三级保护区。

二、规划结构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趋势、资源特色、景观格局进行空间布局,依托钓鱼城景区,整体将形成一心、一带、三点、三片区的空间布局。其中:一心:依托钓鱼城景区规划形成历史文化核心。一带:沿嘉陵江、渠江江岸规划滨江湿地,构筑滨江景观带,形成绿色漫游廊道。三点:结合文化展示中心、东渡老街、渠口旅游村形成三个旅游接待点。三片区:结合现有资源情况,分别打造文化休闲游赏片区、古街风情游赏片区、绿色原乡游赏片区。

三、规划用地

本次用地规划按照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将规划范围内用地分为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耕地及水域等七类。详见土地利用汇总表。

钓鱼城半岛土地利用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

风景名胜区总规

详细规划

备注

面积

(hm²)

比例

(%)

面积

(hm²)

比例

(%)

面积

(hm²)

比例

(%)

1

风景游赏用地

风景点用地(甲1)

——

——

——

——

296.03

28.80

E2

风景保护用地(甲2)

——

——

——

——

121.78

11.85

景恢复用地(甲3)

——

——

——

——

85.27

8.29

野外游憩用地(甲4)

——

——

——

——

56.79

5.52

其他观光用地(甲5)

——

——

——

——

90.89

8.84

小计

——

——

92.9

9.04

650.76

63.30

2

游览设施用地

旅游点建设用地(乙1)

——

——

——

——

21.47

2.09

H15

游娱文体用地(乙2)

——

——

——

——

12.57

1.22

休养保健用地(乙3)

——

——

——

——

29.53

2.87

小计

7.48

0.73

142.6

13.87

63.57

6.18

3

居民社会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丙1)

93.43

9.09

——

——

87.9

8.55

H1

村庄建设用地(丙3)

3.55

0.35

——

4.44

0.43

管理设施用地(丙4)

0.14

0.01

——

——

0.99

0.10

小计

97.12

9.45

93.33

9.08

93.33

9.08

4

交通与工程用地

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丁2)

——

——

——

——

89.17

8.68

H22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丁3)

——

——

——

——

11.54

1.12

环境工程用地(丁4)

——

——

——

——

0.21

0.02

其他工程用地(丁5)

——

——

——

——

0.41

0.04

合计

42.17

4.1

95.67

9.31

101.33

9.86

5

林地

305.71

29.74

382.55

37.21

6.35

0.62

E2

6

园地

6

0.58

68.5

6.66

——

——

7

耕地

基本农田

77.42

7.53

——

——

77.42

7.53

一般农田

464.4

45.18

——

——

22.89

2.23

合计

541.82

52.71

140.1

13.63

100.31

9.76


8

草地

1.24

0.12

——

——

——

——

——

9

水域

15.35

1.49

12.35

1.2

12.35

1.20

E1

10

滞留用地

11.11

1.08

——

——

——

——

——

合计

1028

100

1028

100

1028

100

——

备注:2020年,规划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541.82万平方米;总规中规划范围内规划耕地面积140.1万平方米;本次详细规划规划耕地面积110.31万平方米,不包括风景游赏用地中耕地面积157.74万平方米。

四、分期建设

一期建设区域包含文化休闲游赏片区及古街风情游赏片区,面积共计4.99平方千米,二期建设区域主要为绿色原乡游赏片区,面积共计5.29平方千米。

五、规划编制单位

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六、公示时间

此次公示时间为30天(2021618日至717日)

七、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市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供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三)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23-619653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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