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庆市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涉林高校、科研院所,涉林企业:
为积极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重庆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2022年重庆市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由1家单位主持,若干单位参与,每个项目参加单位不超过3家。项目可下设子课题,子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应由主持单位主持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三)项目申报书应详细说明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同时说明项目的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主持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主持申报单位、子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子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主持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同时提供土地使用协议(协议使用时间10年以上,面积不低于50亩)。
市林业局科技处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主持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重庆市内注册的涉林高校、科研院所,区(县)林业科技推广站等事业单位和涉林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主持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主持人(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主持人(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子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子课题)。
(四)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子课题设1名子课题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可兼任子课题负责人。
(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主持人。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本次重大专项申请采取“揭榜挂帅”的方式。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聚焦全市林业生产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着力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设立“揭榜挂帅”项目。专项实施签订“军令状”考核等管理方式。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科学设定阶段性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四、资助标准及方式
实行后补助与奖补结合的资助方式。立项首年度资助项目的启动经费,次年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资助额度。重大专项项目资助额度100-150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重庆市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申报格式见附件2)。
(二)项目主持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同类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基本条件能力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区(县)所属单位和涉林企业申报实施项目,由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四)申报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局科技处(206室),并报电子文档至cq760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飞逸、卢雪,联系电话:61528942
附件:1. 2022年重庆市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科技兴林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