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丰都县人民政府申报,重庆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通过了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重庆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二、公示内容:
重庆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4091.98公顷,核心区面积为1335.82公顷,缓冲区面积为786.07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970.09公顷。拟将54.33公顷核心区和26.45公顷缓冲区(共计80.78公顷)调整为实验区,核心区3.91公顷调整为缓冲区,实验区80.78公顷调整为缓冲区,缓冲区58.24公顷调整为核心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和各功能区面积保持不变。
其中,拟将三建乡绿春坝村面积约9.0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龙河镇柏木园村面积约2.69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龙河镇铁炉沟村和庙堂坝村、栗子乡建龙村面积约42.64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三建乡绿春坝村面积约0.74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龙河镇柏木园村面积约0.47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三建乡渔泉子村面积约0.29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龙河镇铁炉沟村和庙堂坝村面积约14.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龙河镇铁炉沟村和栗子乡建龙村,面积约10.75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栗子乡建龙村和龙河镇铁炉沟村面积约0.34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缓冲区;龙河镇庙堂坝村和栗子乡建龙村面积约3.57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缓冲区;双路镇莲花洞村和三建乡渔泉子村面积约35.06公顷,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三建乡渔泉子村面积约33.79公顷,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三建乡渔泉子村面积约41.5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三建乡渔泉子村和红旗寨村面积约16.74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三建乡渔泉子村和红旗寨村面积约11.93公顷,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23)61528882,61528883 (传真)。
邮件:1585236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重庆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前后功能区划图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图:重庆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前后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