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继续执行切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涉林审批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渝林审〔2022〕29号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涉林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林审〔2022〕14号)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工作要求按该文件执行。
重庆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