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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财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2-03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作,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

《“十四五”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设方案》《重庆市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重点拯救保护物种:水杉、崖柏、秦岭冷杉、银杉、南川木波罗、金佛山兰、缙云黄芩、疏花水柏枝、花榈木、中华穿山甲、黑叶猴、林麝、白冠长尾雉、中华秋沙鸭等14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二、项目内容

支持实施14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调查监测、原生境保护修复、人工扩繁、野外回归、保护小区建设、种质资源保存等拯救保护措施。重点支持水杉、银杉等野生植物原生母树保护、生境保护恢复、采种保存、人工扩繁、社区共建、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白冠长尾雉、中华秋沙鸭等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重点支持各科研单位与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须具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学研究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四、申报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技术规程,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测算经费预算,编制《2023年市级财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书》(附件),于2月2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书(1式7份)报至市林业局保护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6092019@qq.com。

(二)申报项目经市林业局资格审查、组织可行性论证、公示后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细化项目技术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序时完成项目实施内容,达到项目实施效益目标。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成果、结题验收报告、资金审计报告等材料,由市林业局组织结题验收。

联系人:李长霞;联系电话:023-61528838。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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