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22〕98号)要求,现对2022年旱灾未成林地受损区县(单位)市级核查情况(不含退耕还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核查情况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林业局生态修复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永松;联系电话:023-61528891
附件:
1.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省级核查统计表
2.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省级确认统计表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