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阳县人民政府申报,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通过了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23年4月11日—4月18日
二、公示内容:
拟将高阳镇明冲村的1号地块(原核心区铧头区域),面积约29.94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高阳镇青树村的2号地块(原缓冲区一碗水区域),面积约10.8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高阳镇团堡村的3号地块(原缓冲区王家堡区域),面积约30.65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高阳镇青树村的4号地块(原实验区鞍子坪区域),面积约43.08公顷,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23)61528882,61528883(传真)。
邮件:1585236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4月11日
附图: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前后功能分区图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前)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