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林业专题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4-17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市内涉林高校及科研院所、市林投公司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3〕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确定的“十四五”油茶发展目标,重点考虑油茶等木本粮油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以竹代塑”,减少塑料污染,应对气候变化,重点考虑竹产业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菌草技术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支持菌草事业发展,重点考虑菌草技术推广应用;

4.为保障林草生态安全,加强雷击火频发或潜在发生风险高的地区森林雷击火防控,重点考虑揭榜挂帅项目森林雷击火防控成果推广应用;

5.为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破解草种“卡脖子”难题,重点考虑草种繁育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6.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势头,支持科学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考虑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成果推广应用。

二、申报主体

市内涉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鼓励林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和实施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要求。申报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依托成果,必须是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入库成果(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优先支持2018年以来的科技成果。

(二)主持人资格。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必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原则上须具备林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资格(区县申报的推广项目主持人可适当放宽至长期从事一线推广工作成绩突出且取得林业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正在承担中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主持人。

(三)补助资金。每个项目可申报补助60—100万元,补助范围包括开展林木优良品种繁育、先进实用技术(与标准)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支出。其中,应重点用于林木优良品种繁育、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示范等科技推广主体建设内容的支出。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遴选。申报主体、申报成果必须符合申报要求,相关附表、附图、协议等资料要真实完整。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或市有关单位推荐时应严格按程序筛选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成果协议、用地协议、相关图表、项目申报主持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寄(送)至市林业局科技处。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件一致,一并发送至cq760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萍   023-61528942

附件:重庆市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申报书(格式)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重庆市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格式)

申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项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主持人及其职称

依托成果的名称及来源单位

依托成果的国家林业科技成果库入库登记号

实施地点

建设规模(亩)

推广前景、前期准备情况以及已具备的必要支撑条件等

推广的主要技术

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实施期限

项目申请经费(万元)

前  言

一、推广的目的、意义

项目名称及其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等情况简介;推广的目的、意义、前景等。

二、技术来源及其基本情况

包括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认定)单位、鉴定(认定)时间、成果登记情况;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成果库号等。

三、推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情况、依托情况以及其它已经具备的必要支撑条件等。

四、推广内容与预期经济技术指标

包括技术路线、推广地点、推广规模、推广成果内容与技术推广方法与要求等,以及含实物、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与人才培养、直接经济产出、或者特色产业发展等考核指标在内的预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建设期限与进度安排

六、承担单位(含协作单位)及参加人员及其职责

七、资金估算与筹集及使用计划

包括资金估算与筹集、各子项使用计划,以及资金合规使用和核算、监管等计划。

八、预期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附:

1.成果鉴定(认定)证书(复合件)及其无成果权属异议的合作协议;

2.主持单位与建设地点的用地合作协议;

3.建设地点的1:1万的小班图;

4.项目申报主持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