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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集2024年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27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市内涉林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重庆市林草科技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林业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科学研究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政策咨询项目4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相应研究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研究基础的涉林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等独立法人单位。

二、支持方向

支持林木种质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与修复、特色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等林业关键技术研究,详见重庆市2024年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重庆市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书》(申报格式见附件2)。

(二)鼓励科学研究类项目与生产项目、产业项目结合,产生集成效益;申请人根据自身优势、工作基础与市场需求,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估算申报的资金额度。

(三)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1个项目,2024年内主持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实用性后上报我局。区(县)所属单位、林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五)归口管理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书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重点审核:1.申报方向是否符合本区(县)、本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2.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目标与内容是否可行;3.申报单位或团队是否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是否具有合规管理和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条件。

(六)申报单位以公文形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伍份,于2023年7月14日前送至市林业局科技处206室,同时报电子档发送至cq7603@163.com,逾期一概不受理。

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023—61528942。

附件:1.重庆市2023年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科技兴林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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