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内涉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重庆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市第六次党代会重要任务落地落实。根据《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一)选派人员。
根据林业科技帮扶需求本次选派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25名。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包括市内涉林高校、科研院所、区县林业局、林业龙头企业的科技人员,优先在参与“千名专家进千村”林业科技帮扶专家中选派。
(二)选派标准。
1.长期从事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林业教学以及林业科技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能致力于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事业。
2.爱岗敬业,学有所长,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肩负起林业科技特派员各项工作任务,有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公务员及其参公管理人员。
4.能合理安排时间,深入林业生产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积极履行科技特派员职责。
5.林业科技特派员的主要技术特长为核桃栽培、油茶栽培、经济林培育、油橄榄栽培、竹林培育、林菌林药种植、食用林产品加工、生态康养、森林经营、病虫害防治及林下经济发展等。
(三)选派程序。
1. 需求征集。各区县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广大林农、涉林中小企业、种植大户等存在的科技服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服务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见附件1)。
2. 单位推荐。各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人员,并组织填写《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见附件2),已入选2023年市科技局的市级科技特派员不再重复推荐。
3. 组织评审。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林业科技特派员申请人进行评审,根据需求单位的科技服务需求,遵循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原则,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4. 审核确认。根据国家、市级相关政策和全市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布局、森林资源配置利用格局等,市林业局确定开展科技服务的区县和单位,拟选定派驻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并组织各区县需求单位与派驻林业科技特派员协商后签订《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见附件3)。
5. 结果公示。市林业局向社会公示受理名单、专家评审结果、选任结果。
(四)派驻方式。
针对有帮扶任务的区县以科技服务需求进行分类派驻。
(五)选派期限。
此次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从2023年7月起至2024年7月止,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服务期限。
工作职责
(一)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应当围绕区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服务对象的科技服务需求,通过技术引进示范、现场科技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电话咨询与网络会诊等方式,自觉履行帮扶协议,主动开展服务,并将开展情况积极报送市林业局科技处。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每年到服务对象开展科技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天。
(二)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落实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安排落实涉林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鼓励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承担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征集、选派考核、总结宣传等具体事务,协调各区县林业部门及派出单位开展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各区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市林业局完成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征集、选派及考核等工作,协调组织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到一线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并提供相应工作保障。
(四)各派出单位负责协助市林业局做好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等工作,同时确保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三、工作考核
(一)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帮扶协议明确的目标任务,以科技支撑、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绩效为重点,综合评估履职情况、服务效果等。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考核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未达到“优秀”、“合格”等次的,翌年不再选派为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
(三)年度考核事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四、激励政策
(一)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在选派期限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称、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林业科技特派员、林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
(二)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参照市级科技特派员标准,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使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鼓励高等院校、林业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转化成果,开展林业科技创业,并按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相关政策保障林业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负责开展对全市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督查考评及管理服务。各区县林业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工作管理,确保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确保做到选派工作精准对接。发挥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团队优势,积极推动林业科技服务由单一技术服务向综合技术服务转变。定期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举措、进展和成效,重点宣传在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有利于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认真组织好此次选派工作。并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林业局科技处。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cq7603@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萍;023-61528942。
附件:1.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2.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区(县)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需求技术名称 | 核桃栽培、油茶栽培、经济林培育、油橄榄栽培、竹林培育、蚕桑栽培、林菌林药种植、食用林产品加工、生态康养、病虫害防治、森林经营、林下经济发展等。(也可另填其他) 每个区县仅选3-5项 | ||
需求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手 机 | ||
电话/传真 | 电子邮件 | ||
技术领域 | |||
技术需求主要内容及希望达到的目标 | |||
现有工作基础及可提供的保障条件 | |||
林业科技特派员意向人员及单位 | |||
区(县)林业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2
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婚姻状况 | 移动电话 |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拟开展的服务内容 | |||||||
工作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任职 | |||||
奖励情况 | |||||||
工作单位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选派单位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备注 |
附件3
重庆市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选派市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要求,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和派出科技人员达成如下协议:
科技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专业 | 职称/职务 | |||
派出单位 | 单位名称 | 所在区县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受援单位 | 单位名称 | 所在区县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市林业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营业务 | ||||
服务期 | ||||
服务方式及 内容 | ||||
预期目标 | ||||
科技人员 | (签字)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林业局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