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彭水县人民政府申报,重庆彭水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通过了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重庆彭水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23年7月11日—7月17日
二、公示内容:
拟将平安镇鹿平村和鹿鸣乡红岩村的1号地块(原缓冲区红春坝区域),面积约0.91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鹿鸣乡红岩村的2号地块(原缓冲区风桶湾区域),面积约0.43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平安镇平安社区、鹿鸣乡红岩村、龙田村的3号地块(原缓冲区梅子坝区域),面积约11.0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高谷镇大青村和鹿鸣乡龙田村的4号地块(原核心区白杨坪区域),面积约4.84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高谷镇大青村的5号地块(原缓冲区黄坡岭区域),面积约1.1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高谷镇庞溪村、平安镇平安社区、杨坪村的6号地块(原核心区陈家湾区域),面积约3.37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高谷镇庞溪村的7号地块(原缓冲区范家岩区域),面积约1.71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汉葭街道下塘社区的8号地块(原缓冲区九角湾区域),面积约0.9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汉葭街道下塘社区、北斗村的9号地块(原核心区纸厂沟区域),面积约1.63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汉葭街道下塘社区的10号地块(原缓冲区余家坪区域),面积约0.12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汉葭街道北斗村的11号地块(原核心区大园坡区域),面积约0.16公顷,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汉葭街道长溪村、北斗村的12号地块(原缓冲区冬瓜槽区域),面积约0.4公顷,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23)61528882,61528883(传真)。
邮件:1585236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7月11日
附图:重庆彭水七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前后功能分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