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黄水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公示
《重庆黄水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已于2022年10月16日、10月27日和2023年7月6日分别通过石柱县相关部门、市级专家审查和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查。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将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范围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56.18平方公里,包括黄水镇的黄水社区、七龙社区、万胜坝社区、金花村及大风堡村,枫木镇的昌坪村,悦崃镇的联合村、东木村及新城村,中益乡的建峰村、坪坝村及华溪村在内的4个乡镇、3个社区、9个村。
二、核心景区范围
核心景区总面积为16.73平方公里,约占整个风景区总面积的29.79%。
三、风景名胜区性质
黄水风景名胜区集山地、森林、奇石、溪谷等景观于一体,是以土家族民族风情为特色,具有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科考教育、民俗体验等功能的山岳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连三心,一环串三区,多点连成网”的总体布局结构:一轴为以串联黄水旅游镇、观景台旅游村、大风堡核心游览区的核心发展轴线;三心为黄水旅游镇、观景台旅游村及大风堡核心游览区三大发展极核;一环为串联大风堡、毕兹卡、油草河三大游览区的旅游环线;三区为大风堡、毕兹卡、油草河三大景区;多点为各服务接待设施点、项目点以及景观资源点等;各级道路形成游赏网络。
五、用地分类
分为九大类,风景游赏用地2318公顷、旅游服务设施用地78公顷、居民社会用地22公顷、交通与工程用地48公顷、林地2733公顷、园地184公顷、耕地224公顷和水域11公顷、滞留用地0.24公顷。
六、保护培育规划
风景资源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保护区(16.7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22.23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17.22平方公里)。
七、发展规模与游览设施规划
近期至2027年末游客规模为93.96万人次,远期至2035年末游客规模为151.06万人次。
风景区采用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三级接待服务体系。其中设2处旅游村(观景台、扇子坪)、6处旅游点、10处服务部。
八、近期建设
近期(2023-2027年)以风景区范围和核心景区范围勘界立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基础工程设施建设为重点,综合提升大风堡景区景点品质,建设部分油草河景区内容。
九、规划编制单位
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十、公示时间
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
十一、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市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供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23-61965306
附件:
1、规划总图
2、功能分区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