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职情况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要求,现将市林业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草局的指导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市林业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06%,森林蓄积量2.74亿立方米。林长制考核位列优秀等次,在直辖市序列中排位第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可持续经营、重要基础保障等5项重点工作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林长制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积极履行市总林长办公室职责,多形式、多举措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逐级明责、分区负责”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主动汇报,认真履职。市林业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市总林长办主任会、片区林长制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主动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2023年4月,家军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会议提出了“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要求,并在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座谈会和美丽重庆大会上专门部署。认真履行市总林长办公室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区县级林长各尽其责,深化落实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重点工作。全年各级林长累计巡林75.8万余次,召开区县级总林长会议90余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30余个。
(二)完善体制,压实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并推动实施《重庆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制定出台林长履职规范,印发基层林长制标准化建设方案,统筹推进标准林长办建设。全面规范各级林长设立,细化明确市级林长条件人选,网格化落实四级林长近2万人。拓展“一长三员”基层执行体系,落实网格护林员4万余人,新增林长制监管员、指导员近5000人。严格落实考核要求,一体推进市、区县林长制考核评价,纳入市对区县专项任务考核内容。
(三)强化协作,凝聚合力。建立川渝两地24个相邻区县、77个相邻乡镇(林场)松材线虫病联防体系。完善林业、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林业、公安、海关“护松2023”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检行政案件104件。加快推动区县完善“林长+山林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模式,召开相关联席会议208次,开展联合执法464次,办理涉林案件308件。
二、量质并重实施生态修复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按照科学、生态、节俭要求,坚持量质并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全面启动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全年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老化退化林本底调查评估、国家储备林建设调查摸底等,分类摸清我市营造林空间底数。编制全市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国家林草重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全部落地上图。组织召开全市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暨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全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林业“千名专家进千村”“百名专家进百企”科技帮扶活动,直接服务林农12.7万人。邀请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支持,共同举办全市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全年林业系统获得实用新型或授权发明专利22项,马尾松近自然经营等10余项研究成果成功转化使用。
(二)高效实施林业生态重点项目。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50.46万亩,国家储备林营造林及管护101.5万亩,“双重”工程128.29万亩,油茶生产29.73万亩。完成三峡库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30万亩,获批并启动实施明月山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主体任务,试点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试点第3年未发现新增病枯死松树,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开展第29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宣传,完成575个石漠化样地外业调查,将416个森林石漠化样地调查成果上传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管理系统,石漠化综合治理40.01万亩。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的通知》,下发市级贯彻意见并督促区县落实,加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巩固,并持续推进解决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遗留问题。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印发《重庆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2—2030年)》,推动巫溪、城口森林经营项目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
(三)全面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精心组织市级春季义务植树示范活动,袁家军书记、胡衡华市长等市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掀起国土绿化热潮做出示范和榜样。推进“全年尽责、多样尽责、方便尽责”,公布72个义务植树基地,上线208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尽责项目,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网上报名参与和线下劳动尽责,从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等8种尽责形式中选择适合的尽责方式参与,初步实现尽责形式多样化。2023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1231万人次,栽植苗木5094万余株。获评全国“双百”古树群2个,2个区县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国家初评,创建绿色示范村114个。
(四)统筹推进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开展38个区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编制完成《重庆市林木种质资源评价利用报告(118个目标树种)》。新建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11处,全市国家(市级)林草种质资源库提升至18处,面积11685亩,收集保存崖柏、黄杉、铁坚油杉、南方红豆杉、珙桐、竹类、林下药用植物等优良乡土种质资源2736份,基本建立起国家、市两级和原地库、异地库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对全市2.5万余株古树名木持续开展保护和抢救复壮工作,实行“一图通览”“一树一策”。
三、持之以恒加强资源保护
聚焦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努力推动资源保护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林草湿资源监管。加强调查监测。完成2018—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林地为基础完成森林资源本底调查。推进2021—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在全国率先完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样地调查,摸清全市森林资源本底。强化资源利用。制定《重庆市推进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10种,完成试点任务2.02万亩。优化林业审批服务,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1278宗。严格湿地用途管制,科学开展生态影响评估,共完成45个工程项目占用湿地或湿地公园的审查。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巫山大昌湖、黔江阿蓬江成功申报国家重要湿地。
(二)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纵深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积极对接《重庆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批进程,启动《重庆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重庆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编制及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试点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积极主动与湖北沟通,全力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定《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监测计划(2023—2030年)》,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先后印发《重庆市野生植物管理办法(暂行)》《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规划(2023—2027年)》《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等文件;银杉、黑叶猴、林麝、白冠长尾雉等珍稀濒危物种数量均稳中有升,建成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崖柏科研繁育基地。野外回归崖柏3200亩、52万株。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崖柏科研团队荣获2023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特别奖,4只“国宝”大熊猫入驻永川乐和乐都野生动物世界。
(三)坚决彻底推进问题整改。印发《重庆市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质量抽查细则(试行)》,对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质量的抽查评定作出规范要求。2022年森林督查问题查处整改率达100%。在全国率先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全年4期共2.6万个变化图斑的现地核查,对森林督查整改进度偏慢的11个区县进行集中约谈提醒。纵深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等涉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整改完成率达99%以上。
(四)高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修订《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印发《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全市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强化执法保障配置。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合作机制,开展执法培训,拓宽执法思路,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违规用火、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各类涉林专项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47起,违规用火案件159起,收到并移交生态环境赔偿案件线索4批次。督促指导区县扎实推进各类案件办理,对18个项目涉及17个区县的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倒逼区县严格执法,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四、重点突破深化林业改革
摆脱固有思维束缚,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探索“两山论”实践的新路子,推动林业改革走深走实。
(一)抓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级工作专班,统筹指挥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重庆集体林权制度研究中心。派员赴福建、江西、广西等省市学习先进经验,深入各区县调研,牵头起草的《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已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定,即将印发实施。
(二)加快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成调研报告《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思考》,在全国从省级层面率先出台《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试行)》,为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继续执行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与地方公益林同标准补偿政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兑付森林直补资金5.58亿元。
(三)持续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试点。印发《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同意在部分重点生态区位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改革试点的函》,在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重点生态区位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试点5000亩。通过试点,让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利益得到补偿,有效实现“森林生态得保护,林农利益得维护”的双赢目标。
(四)积极拓展生态惠民新路子。深入实施《重庆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动“一区(县)一品”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支持黔江、城口、巫溪等发展蚕桑、天麻、“老鹰茶”等产业示范基地。指导巴南建成森林康养基地1万余亩、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全市森林康养实现增加值49亿元。指导各区县丰富林业产业业态,酉阳、彭水、秀山深入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城口、奉节等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面积近60万亩,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培育竹产业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2023年,全市累计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70万亩,经济林面积超过1600万亩,林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5%。
(五)探索建设数字化应用场景。认真落实数字重庆建设的工作安排,编制“智慧林长”应用“三张清单”,构建“林草湿资源数据全量纳管”“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林草湿风险防控”“林长履职评价”4大场景。与北碚区联合推动缙云山森林防灭火数字化升级改造,并实现在市三级治理中心贯通,形成缙云山防灭火试点综合场景,“智慧林长”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坚决守牢防火防虫底线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火防虫工作,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坚决守牢防火防虫安全底线。
(一)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联防联控。积极主动深化与毗邻四川省、湖北省等六省的联防联控机制。联合10部门印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发布《重庆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措施(试行)》,建立“四级”预报员体系,完善本地火险预警模型并投入使用,实现因险设防,提升火情处置效能。全面推行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构建群防群治格局。会同应急部门采取“地空协同配合”“直升机带装巡护”方式处置火情,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制度。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林火视频监控前端点位3358个,阻隔带1200余公里,防火标准检查站100个,消防水池(箱)318个。出台《重庆市林区规划技术导则—森林防火、森林质量提升专篇》,督促指导各区县完成林区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分森林防火分区,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空间落地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采取分级分批的方式组织业务培训近700次、参学人员近7万人次,提升各级履职能力。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出台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受害面积19.4亩,无人员伤亡和重要财产损失。森林火灾起数和受害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防火态势保持平稳。
(二)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认真做好年度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全年监测覆盖率达100%。开展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91种。完成飞机施药防治松墨天牛48万亩次,对1.03万株大(古)松树开展树干注药保护。聚焦第3号市总林长令落实落地,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和川渝联管共治,全年联合检查2258次,查处案件112件(其中检疫刑事案件2件)。印发《“川渝通办”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新办核发事项办理指南》,举办川渝林业植物检疫协作培训班,深入推进川渝通办和培训互认。承办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推进会,并作典型交流。2023年,全年拔除疫区2个、疫点57个,减少疫情面积19.77万亩,实现疫区、疫点、小班、面积、病死树“五下降”,超额完成年度防控目标任务,防控成效持续向好。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期盼,还存在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个别重点领域工作进度未达预期等差距。2024年,市林业局党组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以林长制为统领,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着力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抓实林业防灾减灾,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美丽重庆建设做出林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