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歌乐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公示
《重庆歌乐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已于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1日、2024年1月9日和2024年10月31日分别通过沙坪坝区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市级专家和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查。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将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范围
风景区总面积为25.40平方公里,其中,沙坪坝区直管范围为21.14平方公里,涉及歌乐山街道、井口街道、覃家岗街道、土主街道、中梁镇、山洞街道、童家桥街道、石井坡街道、新桥街道的17个村;高新区直管范围为4.26平方公里,涉及西永街道的4个村。
二、核心景区范围
核心景区在沙坪坝区范围内,总面积为2.86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1.26%,包括永宁寺-庆丰山村东部片区、井口村西部片区、茅山峡-金刚村东部片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风景名胜区性质
歌乐山风景名胜区是以歌乐山烈士陵园、云顶景区为核心,以森林植物群落景观及红岩精神、巴渝传统文化为主要特征,集资源保护与培育、科普研学、爱国教育、观光休闲、体育健身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四、空间结构
歌乐山风景名胜区主要由三大景区构成:歌乐山烈士陵园景区(以“红岩精神”为主题)、云顶景区(以山林休闲、自然风光为主题)、林园景区(以抗战陪都时期人文特色纪念旅游为主题)。
五、用地分类
土地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划分为十大类,风景游赏用地2.44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0.32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0.22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97平方公里、林地18.69平方公里、园地0.34平方公里、耕地2.08平方公里、草地0.04平方公里、水域0.26平方公里和滞留用地0.04平方公里。
六、保护培育规划
风景资源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8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10.57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面积11.97平方公里。
七、发展规模与游览设施规划
该风景名胜区日游人容量约5.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2117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900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1697万人次。
规划设置旅游镇1个,旅游村1个,旅游点2个,服务部4个。
八、近期建设
近期(2023-2027年)以风景区范围和核心景区范围勘界立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基础工程设施建设为重点。
九、规划编制单位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十、公示时间
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十一、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市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供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23-61965307
附件:
1、规划总图
2、功能分区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