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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5-02-1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第11项)

整改实施主体

市林业局

公示日期

2025年2月19日至

2025年3月4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指出“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中,部署多、检查少,部分自然保护地违建项目未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整合自然保护地各类问题清单、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核查、加强自然保护地动态跟踪管理3项整改措施,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定期调度、排查清理、核查督办机制,健全工作管理台账,有效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等问题台账,汇总形成3029个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清单,整改完成率达99%;建成投运自然保护地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区县问题整改开展核查(抽查),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三是依托自然保护地信息监管平台,通过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和新增问题的动态管理。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违建清理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3年8月24日,市政府督查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核查验收组,严格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通过听取汇报、交流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一核实了市林业局牵头的全市自然保护地违建清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验收组认为:市林业局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经验收核查,已整改到位,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528886

电子邮箱:229672712@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第28

整改实施主体

市林业局(牵头),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区县

公示日期

2025年2月19日至

2025年3月4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指出,随着旅游业发展,我市一些地方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擅自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旅游,甚至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清理整治、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3项整改措施,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内旅游发展破坏生态问题,形成自然生态保护与旅游协调发展格局”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建立了全市自查的225个具体问题整改台账,对相关区县多次开展调研指导、核查督办、暗访抽查等工作。整改数据显示,2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0个,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55个。二是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印发实施《涉自然保护地项目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长效机制(试行)》,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自然保护地监管合力。三是建成投运自然保护地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通过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和新增问题的动态管理。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建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3年8月24日,市委督查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核查验收组,严格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通过听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了市林业局牵头的全市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项目违建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验收组认为:市林业局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528886

电子邮箱:229672712@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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