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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5

(渝林人〔202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林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林业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林业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49号)要求,符合我市现行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关要求。

三、申报评审安排

(一)申报方式

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4.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

个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3执行。

5.央企或市外单位驻渝人员:

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三)申报要求

1.用户注册

单位用户体系更新,新注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单位用户,统一使用“渝快办”法人用户登录。新增“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可维护授权本单位管理人员权限。支持单位和评委会设置多个管理员经办业务。原已通过个人用户在专技服务平台注册的单位管理员,无需重复注册,可继续使用。

个人用户直接使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

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相应机构注册“渝快办”法人用户。

2.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具体要求见《2025年重庆市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3.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本通知转申报人阅知,并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验证盖章(签字),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进行择优推荐。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部门审核推荐

有关机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或所管理地区的职称申报工作,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可报评委会审核受理。以上各级审核推荐机构应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以免影响申报。因相关机构延期审核,造成申报人申请书逾期失效的,责任自负。

(3)评委会审核受理

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评委会评审

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按照《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2.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3.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减少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项,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420元/人。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缴费范围和标准。具体缴费时间及方式待审核结束后,在重庆市林业局网站(https://lyj.cq.gov.cn/)通知公告栏版块查看。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事业单位岗位审核和机关分流、选派支援、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员等申报评审要求、程序,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5〕20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 2025年重庆市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 2025年重庆市林业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3. 业绩情况一览表(样表)

4. 重庆市林业专业职称破格申报实名推荐表

                                 重庆市林业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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