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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6—2035年)(草案)》的公示

日期: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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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62035年)(草案)》于202542026120263分别通过垫江县政府市级专家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查。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将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范围

垫江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8347.03公顷东至垫江县城市边界,与新民镇、桂溪街道、桂阳街道、太平镇相交,西至明月山分水岭,南抵澄溪镇,北至沙坪镇,包括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沙坪镇、太平镇在内的2个街道、3个镇,共涉及20个村。

二、核心景区范围

核心景区面积为2463.52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9.50,包括明月山外山密林区、双河水库—石人山游览区、白龙洞游览区、楠竹山游览区、罗汉山游览区、恺之峰游览区。

三、风景名胜区性质

垫江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是以牡丹文化为核心特色,以古寨、石刻等人文景观为重要支撑,兼具奇峰、溶洞等自然景观,可供文化传承、保护培育、科研休闲的城郊山岳型市级风景名胜区。

四、空间结构

垫江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由三大景区构成,分别为大东印景区(以自然观光、康体健身、森林探幽、峰石索奇为主的生态游憩为主题)、大天宝寨景区(以山水寨卡、温泉康养和户外运动为主的休闲度假为主题)、大恺之峰景区(以花海观光、游赏为主的观景怡情为主题)。

五、用地分类

土地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划分为大类:风景游赏用地1539.79公顷、旅游服务设施用地136.12公顷、居民社会用地64.63公顷、交通与工程用地198.62公顷、林地5488.95公顷、园地159.40公顷、耕地590.50公顷草地24.16公顷、水域124.27公顷和滞留用地20.59公顷

六、保护培育规划

风景资源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463.52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3586.30公顷,三级保护区面积2297.21公顷

七、发展规模与游览设施规划

风景名胜区日游人容量约2.12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634.89万人次。近期年游客规模为272.87万人次,远期年游客规模为348.26万人次。

规划设置旅游村3处,旅游35服务部3处。

八、近期建设

近期(2026-2030年)以风景区范围和核心景区范围勘界立、开展景区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大恺之峰景区综合提升、大天宝寨景区重点建设以及全面建设旅游服务体系并逐步建设居民社会体系为重点。

九、规划编制单位

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

十、公示时间

此次公示时间为52026316日至320日)。

十一、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供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三路1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236152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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