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
市林业局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持续跟踪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林问题整改,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市林业局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工作专班组建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统筹,下设综合协调组、文稿材料组、档案资料组、整改督导组等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联络协调、资料调阅等工作。建立日报告、跟踪督办、定期研判会商等制度。截至5月22日,局党组研究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次,调度研判重点问题9次,赴区县实地核查、跟踪督办10余次,向区县发督办函5件,形成工作日报动态14期。
严格问题排查,推动重点问题持续整改。在云阳县、奉节县岸线整治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核实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码头问题整改有关情况,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分析研判,调度县林业部门边督边改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开展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回头看”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认真汲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指出问题教训,立即对前两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绿盾行动”遥感监测等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流域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等方面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并加强对已整改销号问题的日常监管,继续查漏补缺,严防问题整改出现“不彻底”“死灰复燃”等现象。
抓好跟踪督办,提升交办问题办理质效。针对督察指出问题和交办涉林问题,强化督促指导,提出严格按照“一案一策”,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等要求,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求制定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强化过程跟踪,工作专班明确专人督办,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与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以最优措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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