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林业专题
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公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062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伍天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彭水自治县完成森林覆盖率赎卖的建议》(第062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经商市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总体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推动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坚持“区县主体、自愿交易”的原则,积极协调有交易意愿区县政府间开展洽谈、见证协议签订、指导协议履行、完成指标转移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签约8单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总交易森林面积指标36.23万亩、总成交金额9.0575亿元。2022年3月4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我局以渝林函〔2022〕56号文对各区县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尽责情况进行函告,提醒各区县政府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3号)文件精神,落实好科学绿化有关任务,若确有实际困难,提早谋划,向森林覆盖率高出目标值的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计入辖区森林覆盖率,确保2022年辖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达标。

二、意见吸纳情况

您所提“指导协助有关区县购买我县森林覆盖率指标”的建议,我局予以采纳,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落实。彭水县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60.4%,按照渝府办发〔2018〕153号文件精神,是可以出售森林面积指标的区县之一。下一步,我局将落实“区县主体、自愿交易”的原则,积极支持、协调、指导彭水县开展横向生态补偿交易,引导森林覆盖率未达到尽责目标值的区县优先购买彭水县森林面积指标。目前,在我局的协调和引导下,永川区、潼南区正在与彭水县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森林面积指标交易的对接洽谈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沈晓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林业局

2022年3月22日


联 系 人:张毅

联系电话:18983690536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在“区县主体、自愿交易”的原则下,积极支持、指导彭水县开展横向生态补偿交易,引导对口帮扶区或者森林覆盖率未达到尽责目标值的区县优先购买彭水县森林面积指标。

2022年12月底前

市林业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