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谭文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的建议》(第084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总体情况。古树名木是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据调查统计,2021年底,全市共有古树名木25583株,其中古树25515株(包括既是古树又是名木129株)、名木68株。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有关规定以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草局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重庆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档挂牌,落实管护责任,禁止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99号)强调,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保护复壮、认养等,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的保护管理。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8至2020实施古树名木复壮3年保护行动,分批次、分年度对全市一级古树、部分二级古树和衰弱的、有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采取“一树一策”措施进行复壮保护。通过树洞处理、围栏保护、树体支撑、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性复壮保护措施,同时悬挂全市统一式样保护标志牌,对绝大多数古树名木进行了有效保护,完成抢救复壮古树700余株。
二、关于“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问题。2015年12月,市林业局起草了重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讨论稿),多次主动积极与市人大法工委等汇报沟通,但至今尚未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2021年8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待国家条例正式出台后,我们将抓紧汇报衔接,争取早日出台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法规,规范我市古树名木的调查与公布、养护处置、保护管理等一系列行为,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主体、管理机制以及违法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使古树名木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要严、违法必究。
三、关于“加强经费保障”的建议。按照财权和事权划分原则,目前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2018-2020年实施古树名木复壮3年保护行动,我局争取市财政安排市级补助资金900万元。根据《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作的通知》(渝绿委办〔2018〕16号),丰都等11个区县列入全市第二批古树名木复壮保护计划,对丰都县一级古树、部分二级古树保护于2019年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2021年开始,我局每年落实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开展第二轮古树名木复壮3年保护计划,其中丰都县拟列入2023年第三批进行安排。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持续争取资金投入,用于古树名木复壮保护。
四、关于“落实管护责任和开展认养”的建议。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2016年底我市开展第二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要求各区县在做好资源普查和建立古树名木档案信息的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落实管护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养护。2021年7月,《市绿委办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渝绿委办〔2021〕2号)就落实管护责任强调,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度,落实管护措施。下一步,我市各地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内容,认真落实“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按照“一树一策”要求进一步强化管护责任。
2014年8月,市绿委办印发《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渝绿委办〔2014〕11号),明确了包括古树名木在内的树木认建认养的程序、权利和义务等内容。2018年市绿委办发布《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公告》,公布了当时主城9区首批323株可认养古树名木。下一步,我局将收集汇总各区县适合认养古树名木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公布,供有意向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养。
五、关于“提高保护意识”的建议。我市一直致力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针对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仍然不强的问题,开展了古树名木生态科普教育系列宣传活动。2021年,在华龙网网站及新重庆手机客户端开辟网络专栏,开展全市古树名木故事讲解联动直播活动,推出古树名木联展短视频12期。组织15名小记者团队,到缙云山保护区开展探访古木林活动,由华龙网对小记者创作的优秀图文信息进行图文展示,在华龙网微博进行推送。下一步,我们将采集一级古树和名木生态照片,挖掘历史文化故事,打造图文并茂的电子版图册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重庆“最”有特色古树展示活动、古树认养活动、特色古树名木专题联展、华龙小记者探访古树活动等,进一步提高古树名木知晓度,扩大影响力,让群众认识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此答复函已经沈晓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林业局
2022年4月19日
联 系 人:傅忠
联系电话:023-61965713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