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邓明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唤醒三峡库区宜机化沉睡荒山实施灭荒造林的建议》(第1039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三峡库区宜机化荒山财政投入,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和优先支持当地农民参与植树造林的政策,建立责任机制,包产到人,让投资者和参与者干了有盼头、有想头、得实惠,齐心协力推进宜机化荒山绿化建设”。过去一段时期,我市渝东南、渝东北公路两旁视线所及区域的确存在树木稀少现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我市相继实施了“长防”、“天保”、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林业重大项目,目前正在大江大河两岸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同时,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相关政策和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国土绿化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层层落实规划、资金、土地,统筹推进各部门工程项目;实行市级奖补与各区县主体责任相结合,切实调动市级部门、区县积极性;推进林地规范流转,建立“谁投资、谁享用、谁受益”的造林激励机制,引导国企、民企以及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投资投劳开展造林绿化。今后,对符合林业用地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政策要求的宜机化荒山,我们将认真进行科学评估,并纳入林业工程项目统一规划实施。
二、关于“在宜机化荒山上优先栽种纽荷尔脐橙或其他花果树等经济林和经济作物绿化荒山,培育和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各司其职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编制《实施改造宜机化荒山绿化方案细则》《实施林下经济方案导则》”。发展经济林以及林下经济是林草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从金融、科技、林地利用等方面强化了政策措施。2021年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林规发〔2021〕67号),我市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渝林办〔2021〕40号)都将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列为林草产业工作重点。多年来,我市优先栽种纽荷尔脐橙、巫山脆李、江津花椒等特色经济林,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种养和采集等林下经济。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在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前提下,对利用宜机化整治荒山发展粮、油、果、菜、药、茶等农业产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相关产业支持范围同等支持。市文化旅游委制定“大三峡”旅游发展升级版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三、关于“针对土壤贫瘠稀薄、石漠化、水土流失严重的宜机化荒山,制定《实施改造宜机化荒山技术方案》《育林经济补偿方案》《育林管理责任方案》,指导有关区县政府全面绿化宜机化荒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国家林草局新修订《造林技术规程》即将出台。我市林业、财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技术和管理指导意见,以及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对各种立地条件,不同类型地区造林绿化,包括树种选择、打窝、整地、栽种、管护等技术性问题作了引导。我市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开展配套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将种植业主和农户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做大专业化队伍。我市各区县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将宜机化荒山营造林管理列入“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持续落实保护管理工作。
四、关于“在改造三峡库区宜机化荒山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全市各区县宜机化荒山开展治理灭荒造林工作,把荒山变成绿色的海洋,推进乡村振兴”。您的建议给予了我们新的启示,我们将把建议内容认真吸纳到我市实施科学绿化之中。聚集长江上中游岩溶石漠化地区、三峡库区、大巴山区、武陵山区,依托国家“双重”工程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市级重点项目开展示范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去年,国家林草局已批准我市作为科学绿化试点省市,启动重庆市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今年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将在我市云阳、奉节、巫山3县实施。重庆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已报自然资源部等,努力争取今年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沈晓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林业局
2022年4月8日
联 系 人:陈代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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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