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林业碳汇开发的建议》(第1258号)收悉。经与江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市林业碳汇开发情况
2023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首批4个项目方法学,包括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两个涉林方法学,明确了首批新CCER体系支持的项目领域。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启动,主要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我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主要涉及国家CCER和重庆CQCER两个平台开发的项目。目前,重庆没有开发并交易CCER项目。重庆“碳惠通”平台已备案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重庆市乡村振兴林业碳汇方法学、重庆市国家储备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重庆市烤烟设施生物质燃料替代减排方法学、重庆市城市绿地碳汇项目等6个林业碳汇方法学;备案的CQCER项目有《广阳岛岛内碳汇造林项目》《巫溪县和城口县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巫山县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一期)》等3个,其中《重庆巫溪县和城口县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是重庆首个获得备案的国储林CQCER项目。
二、关于完善林业碳汇管理制度体系
(一)林业碳汇管理制度方面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重庆是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2024年4月25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渝委发〔2024〕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将“探索林业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机制”纳入改革主要任务。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创新林业碳普惠机制,将集体林、公益林纳入普惠性林业碳汇开发范畴,依托“碳惠通”建设林业碳普惠平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森林保护发展形成林业碳汇增量。
下一步,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市林业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制定林业碳票制度和林业碳汇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区县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成本收益分成,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一户一股权,推行“一年一分”的收益分配机制,保障林业碳汇项目业主权益。
(二)林业碳汇金融方面
一是探索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202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林业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指南(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可以其自身所经营的林地而形成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作抵(质)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融资。重庆三峡银行以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为质押,向武隆区某农业企业授信5年期、5000万元专项贷款,助力企业开展乡村振兴、环境美化、生态保护等项目,是重庆市落地的首笔“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
二是探索跨境绿色项目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境外募集资金用于成渝地区绿色企业,推动重庆农商行助力市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办理全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碳排放配额质押跨境融资93万美元。
三是推动要素市场拓展。优化碳市场交易规则,全面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细则》等碳市场交易规则。健全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依托重庆联交所集团,持续健全完善碳配额抵押质押融资登记职能。2023年已服务办理该业务2笔,涉及质权2.28亿元。支持重庆联交所集团依托碳市场服务证券公司开展碳回购业务创新。截至2024年1月末,重庆碳市场累计成交碳排放权(含碳配额和自愿减排量)4798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约10.75亿元。
下一步,市委金融办将支持重庆联交所集团继续开展碳配额抵押质押融资和碳回购业务,不断探索碳金融产品,力争进一步丰富我市碳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及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探索渝港双方在碳金融创新、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路径,力争在跨境碳交易、在渝绿色项目通过香港交易所平台筹集对接资金等方面有突破。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建立健全碳金融体系,推动金融助力林业碳汇发展,完善环境效益和生态价值市场化交易机制。开展金融支持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研究发展林业碳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加大金融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林业绿色技术创新等支持力度。
三、关于林业碳汇服务方面
市林业局将推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全市林业碳储量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摸清林业碳汇资源底数;将指导各区县林业局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涉林相关方法学,进一步摸清可用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资源情况,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成CCER项目或CQCER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在项目备案等方面给予指导,助力全市生态扩绿,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市林业局将及时把国家林草局有关林业碳汇的培训信息转发至区县林业局和有关项目业主,同时也将结合科学绿化和营造林培训等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等培训,普及林业碳汇的相关政策。指导区县做好营造林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便于后续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推动不动产登记、林权交易、林业数字化场景、地理信息与遥感数据、“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碳惠通”等有效对接联通、实时互通共享。借助重庆“智慧林长”数字化应用,搭建林业碳汇服务平台,推送林业碳汇相关信息,打通信息壁垒。
感谢您对重庆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地推进工作。
此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板”进行评价。
重庆市林业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