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四山”林相改造推动主城森林资源管理机制转型的提案》(第065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立“市政化、公园化”的管理转型战略与对标体系
我局和相关市级部门完全赞同将“四山”整体定位从“城市远郊林地”提升为“主城生态公园群”和“重要生态基础设施”的理念。
2019年,市政府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渝府办〔2019〕14号)以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印发工作任务细化清单,明确市级部门和区政府的职能职责。市林业局牵头,在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框架下,组织主城都市区依托“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等,在“四山”重点区域大力开展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快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等营林任务,改善林分结构、彩化美化林相。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秉持“主城生态公园群”和“重要生态基础设施”的理念,围绕“生态功能优化、景观品质提升、休闲服务完善”目标,将“四山”森林质量提升纳入全市“十五五”林草保护利用规划,组织有关团队研究借鉴照母山森林公园、铁山坪森林公园等成功范例,加强“四山”范围森林公园建设指导,持续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构建山城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
二、关于制定“近自然、景观化”的林相改造与抚育技术标准
近年来,国家林草局先后颁布《森林抚育技术规程》《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森林改培技术规程(试行)》等规程,初步构建起了森林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市总林长签发第4号总林长令,明确“精细绿化、种苗保质、务实管护、培优增效、重点绿化”五大行动,市林业局出台推进落实科学绿化六条措施,建立国土绿化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先后印发《重庆市主要乡土树种名录》(2020年)、《重庆市主要乡土造林树种推荐目录(第一批)》(2022年)、《重庆市常用树种良种优先推荐名录》(2025年)、《重庆市林业优势产业树(竹)种推荐目录》(2026年),不断强化种苗保障。2026年3月,市林业局印发《重庆市公益林抚育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公益林的培育目标及具体抚育措施,为“四山”林相改造提供了直接技术依据。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遵循“近自然经营”理念,组织主城都市区以乡土珍稀彩叶树种、观花树种为主,通过补植、更替等方式,科学营造混交、复层、异龄的森林群落,提升生物多样性和四季景观色彩变化。同时,逐步建立包括林木健康诊断、景观修剪、林下地被维护、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等在内的技术标准。
三、关于创新“常态化、足额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十四五”期间,仅市林业局就累计争取中央资金75亿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投入市级资金15亿元开展“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积极争取市财政局的支持,力争将“四山”核心区域的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纳入市级及所在区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逐步建立与主城区公园绿地养护资金标准相衔接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同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四、关于构建“多部门协同、专项化推进”的组织实施体系
实施“四山”林相改造,推动主城森林资源管理机制转型,关键之一就是构建多部门协同、专项化推进的组织实施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一是发挥林长制的统领作用,“四山”市级林长调度、督促“四山”区级林长闭环落实总林长令,协调市级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发力,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工作机制。二是发挥“四山”保护提升专项小组职能职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履行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明确相关区、市级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协同推进“四山”林相改造工作。
五、关于专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暨精细化抚育三年行动
“十五五”期间,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统筹谋划在“四山”范围内组织实施国土绿化项目,开展森林质量提升,通过清除劣质林木、补植乡土及珍贵树种、优化林下空间、彩化美化林相等措施,打造一批“精品段落”。同时,市文化旅游委推进“四山”文旅资源开发和景区景点管理,统筹考虑生态景观提升与游憩服务功能的融合,让市民直观感受到管理转型带来的变化,凝聚社会共识。
此复函已经我局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吴耀鹏
联系电话:18883318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