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林业局党组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将依法治林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持续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健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与中共重庆市林业局党组管理工作规则》,市林业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宪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多次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专题学法、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严格落实依法决策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认真落实《重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决策责任分工,走实重大行政决策10步程序,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四、加强林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修订《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项目,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市人大、市司法局。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年共新制定9件、废止了7件。制定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措施、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与利用工作导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措施,启动制修订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五、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在“渝快办”实现市、区(县)两级联办,各类审批(核)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对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优化和确认,原行政许可46项,现行政许可38项,厘清了市、区(县)办理权限。配置“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等3个事项实现一次办;“建设项目对湿地公园影响的批复”等2事项在“渝快办”发布运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和“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2项实现告知承诺办理。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结合林业实际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支持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措施》《支持交通强市建设具体措施》等,靠前做好保障,全面提升效率,服务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七、严格林业执法。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清风行动、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等涉林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查处森林督查案件,挂牌督办22个违法线索。全年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707起,查结3534起,处罚3557人次,查结率95.33%。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已有36个区县专门设立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数420人,现有执法人员370人。印发林业执法事项清单,拟定市级林业执法力量优化整合方案。与四川省林草局达成林草执法合作协议。
八、强化法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印发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工作方案,梳理出5大类、25项涉林相关问题,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会同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无缝衔接。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出台了《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效解决了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衔接不畅、移交不顺问题。
九、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林任务分工》,积极做好各类规划、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编制形成《重庆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正(负)面清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印发《关于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提醒》,全年收到的15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及时、规范答复。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化解上级交办以及遗留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局党组会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研究部署、定期调度,进一步完善了《重庆市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重庆市林业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
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编制林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举办林业法治建设培训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领导专家讲授公益诉讼、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内容,及时掌握法治新要求。持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大轮训,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组织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和诉讼庭审旁听,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参加普法考试网考,参考率达到98%以上、通过率100%。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森林日等时间加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送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林区、进农户,全年共组织宣传活动9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万份,出动宣传车9000余台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8万人次。
2022年,重庆林业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好林业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化解矛盾纠纷、普法、法治审核监督等工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保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继续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