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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日期:2021-12-2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均要求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发布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2019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本市对湿地实行分级保护。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本市对重要湿地实行名录管理。市级重要湿地名录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为落实国家和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要求,建立湿地分级体系,规范我市湿地认定和名录管理,我局在反复征求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林业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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