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适用对象是什么?
《办法》适用对象为重庆市辖区范围内湿地。根据《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湿地资源为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