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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日期:2026-06-16

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林业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林场也是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应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路径,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明确在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基础上,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履行,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市地级政府代理履行。我市为森林资源重点探索试点省份之一。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省漠河市漠河林场,听取深化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改革等情况介绍。202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2〕8号)明确的“探索全市国有森林资源特许经营,促进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重庆市林业局修订出台了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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