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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日期:2024-04-02

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林业基层一线的生态脊梁;国有林场也是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在走深走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路径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有效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以及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任务安排,要求我市创新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处分及收益权能实现形式,建立国有林场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国有林场特许经营范围。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全市国有森林资源特许经营,促进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场规〔20216号)以及《重庆市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重庆市林业局制定了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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