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台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3号市总林长令,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利用规范管理,防范疫木流失,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生物安全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重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