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问答> 《重庆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政策问答

《办事指南》的重点内容

日期:2026-06-16

1. 除“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审批”和“从境外引进非国际公约禁止或限制贸易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审批”2个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余行政许可事项均增加了“变更”和“延续”2个分项,精简了申报材料。

2.“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采集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和“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等6个市级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市林业局申报,减少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间。

3.结合工作实际,对《办事指南》中6项9子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表》格式和填写说明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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