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重庆市林业局发布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数据。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重庆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在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经验成绩、问题短板等基础上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以网站为主要媒介向社会大众公开涉林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民众关切,及时、高效公开各类林业便民服务措施、意见征求、政策解读等,努力推动2022年度重庆林业政务公开水平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及时更新”的规定,结合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及时编制更新了《重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更加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涉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新政策文件、履职依据、机关及直属单位2021年度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行政许可等涉林政府信息总数1625条,全年通过市林业局网站公开涉林政府信息3022条。《重庆市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修订)》《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重庆市森林人家申报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发布林业普法宣传相关原创新闻报道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更新《重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模板)》,严格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和认真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得到规范、高效、标准的答复。同时,规范回复渠道,全年受理并办结涉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林地审核、林木权属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方面,我局均通过国家公文传输法定渠道邮政快递EMS送达答复文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充实市林业局信息化建设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市林业局政府网站内容及技术安全运维,进一步规范局网站各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管理质量,同时做好网站安全技术保障。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完成《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集中修正。落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印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文件属性认定、动态管理和清理等方面内容和责任。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新制定5件,废止1件,完成28件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印发《重庆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信息内容表述,明确网站维护职责,加强网站信息审核把关和网站栏目管理,实行网站信息日自查、网站栏目周巡查、月通报制度以及“七关”逐级审查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修订完成《重庆市林业局政策解读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解读对象、解读形式、解读主体等,确保政策问答库中林业政策文件在公众中能看懂、更规范。我局连续三个季度列入“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网站名单”,连续四个季度列入市政府“检查评分较高的政府网站名单”。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2年,强化对从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件、处理、回复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群众申请及时得到有效回复。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对照评估指标整改梳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政务公开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优化和确认,压减行政许可17项,增加行政处罚4项,增加行政检查3项,厘清了市、区(县)办理权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 | 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2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1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2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林业局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上年度工作有了新的进步,通过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荒漠化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重要节点在本机关网站和各级媒体开展新闻报道,积极推进“绿水青山看重庆”宣传,举办“绿水青山看重庆”新闻摄影大赛,山城人民更多更好更全面地了解到了林业工作。但是,人民群众了解林业渠道方式受限、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林业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涉林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与其他部门相比林业政务公开水平还不够高,还没有完全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等要求,加大在“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等方面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水平,让人民群众在享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带来的幸福感同时,了解到更多的林业知识和政策,做好对林业工作的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推动重庆林业高质量发展而共同努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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