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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区喜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日期:2022-11-10

近日,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林生发﹝2022﹞109号)文件,重庆市涪陵区、北碚区、大足区和梁平区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重庆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达到6个。

近年来,重庆市林业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任务,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重庆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导则》(渝林生﹝2022﹞4号)。二是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生态司等上级部门,认真解读相关政策,促进创森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局领导带队深入区县,加强对区县创森工作的指导。四是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批准工作的通知》(办生字﹝2022﹞40号)、《关于印发〈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生字〔2022〕43号)文件要求,突出质量,高效精准,打表推进,抓好统筹,扎实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地级)称号批准申报工作。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大力弘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秉承建绿、增绿、插绿、添绿的原则,继续夯实创森基础,增强创森实力,促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高精度、高竞争力地推进,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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