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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配合市财政局及时分解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日期:2023-01-09

为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规定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每年每亩100元。目前,市财政局已下达各区县2022年度现金补助资金3.18亿元,后续还将下达2022以前年度现金补助资金共4.68亿元。延长期现金补助的发放,将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管护,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高退耕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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