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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正式试行

日期:2023-08-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健全我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近日,市林业局在充分调研、座谈、论证、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指导和规范全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

《导则》充分学习借鉴了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主要明确了应用范围、基本要求、数据来源、森林湿地草地生态系统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方法等内容。同时,结合重庆实际,在国家核算规范的基础上细化了核算指标体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林业生态产品类别,便于产品归类核算。

《导则》的出台,有助于提高全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核算结果可追溯、可核查、可比较。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依据《导则》,指导试点单位做好生态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的评价指标构建和总值核算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修改完善,积极推动构建全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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