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
为积极落实国家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的改革要求,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选取沙坪坝区、渝北区、南岸区、江津区、永川区、长寿区、万州区、黔江区等8个区县先行先试,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路径,优化用林用地用草审批流程。
《方案》立足于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主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同时细化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细则、流程,并梳理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施村规划建设、临时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报批材料目录等内容,进一步简化审查要件,压实审查责任,提高报件质量。
下一步,将在8个区县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优化联动审批方案,切实提高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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