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推进实施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
近日,为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和我市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市高法院、市林业局、市五中法院在酉阳县联合举办“重庆市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及守护人座谈”活动。全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所在法院、渝北等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人保重庆公司代表40余人参加活动。
在酉阳楠木湾景区,与会人员参观了8株祯楠古树的保护现状,见证了重庆市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和重庆环境资源法庭龚滩古镇巡回审判站的揭牌。同时,重庆环境资源法庭还与人保重庆分公司举办签约仪式,为全市27株千年古树购买保险。
在酉阳龚滩镇政府会议室,市五中法院赵翎副院长主持召开座谈会。武隆等6家法院代表介绍了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履职情况,3位全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高法院岳新府专委指出,全市法院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司法守护千年古树责任担当。要建立古树名木司法案件绿色通道,专业高效审理快审快结快执涉古树名木的各类案件。要用好用足刑事手段特别是经济制裁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及其生境安全。各相关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千年古树所在地党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执法司法衔接会商等常态化协作机制。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树祥强调,要深刻认识古树名木特别是千年古树的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大力宣传贯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广泛开展重庆特色古树名木专题联展、讲述古树名木背后故事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加强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行动,不断深化“古树名木 司法”协作模式,共同推进“一树一策”、“一古树一法官”等制度,共同建设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要全面开展第三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统筹运用法治、社会、科技等各方力量,切实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为美丽重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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