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近日,市林业局启动开展《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执行一年效果自评工作。重点围绕宣传培训、社会效果和公众评价、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及执行、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等方面展开,通过调查研究、自评报告等形式,客观准确反映《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执行一周年效果。
根据安排,市林业局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对全市各区县执行《重庆市林长制办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区域分布和区县实际,由市林业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渝东南、渝东北和主城都市区9个典型区县上门“取经”“解剖麻雀”。同时,在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查问卷,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自评工作将重点对照四方面展开:宣传培训情况,包括《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宣传培训情况、宣传形式丰富性、培训参与率、公众认知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措施建设情况,包括建立“智慧林长”、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护林巡查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建立专家库等;实施情况,包括林长设立情况、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巡林工作频率、林业资源公布情况等;公众评价,包括公众满意度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