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铜梁区创新“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工作机制 协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近日,位于铜梁区双碾林场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内,一棵棵香樟、桢楠长势良好,一抹新绿不断延展,形成了铜梁区重要的绿肺。
在铜梁区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2000亩林地内,该区全面推广“专业性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模式,通过落实固定区域生态复绿、专业规划组织实施,以生态损害修复为载体,强化生态损害惩治宣传教育,加强典型案例与政策法规宣传融合,让生态损害违法行为人变为生态保护宣传员。
建设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得益于铜梁区协同推进“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工作机制的不懈努力。近年来,铜梁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铜梁区林长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11项工作机制,构建起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为深化林长制改革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提出了制度性遵循。
“我们联合几个部门组成10人工作专班,每周四定期在区林长办集中办公,实现‘林业+检察+公安’工作协作高效推进,增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铜梁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落实片区巡林督导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开展定期协作办公392人次,落实联合督导检查26次,与28个镇街实现全覆盖交流互通,加强了森林火灾预防、林地征占用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土绿化营林管护以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工作开展,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为抓实线索移送与技术协作,强化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协同办理,铜梁区还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向区林业局移送涉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等有关问题线索;区公安局向区检察院移送涉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等有关案件线索,实现了“林长+”工作高效协同。
“目前我们正进一步抓实林长制日常工作协作,林业、检察、公安等部门通过林长制工作专班定期交流,汇集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抓细抓小,推动资源保护工作有序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共谋发展新格局。”铜梁区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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