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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林业局三举措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

日期:2024-07-01

为持续推动全区林业高质量发展,南川区林业局认真落实上级政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优化南川林业营商服务环境。

广泛公开,规范许可。多渠道公开建设项目及“直服”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依据、方式及收费标准,主动发放《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一次性告知单》。从严审核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报件资料,高效现场查验。严格按照《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规范办理林木采伐手续,让各方联动“快起来”。

注重提醒,强化监管。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里载明8条重要提醒,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内项目到场指导放线,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到期前3个月电话提醒,对永久占用林地提醒期内依法转建。借助森林督查、卫片移交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确保用地监管不越红线,让林地管理“强起来”。

主动对接,优化服务。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全方位压缩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高速高铁、页岩气、风电光伏等重点项目。配合用地勘界、地类核实、选址论证、农转用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服务市场主体,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审批流程“优起来”。上半年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118件,涉及林地面积92.993公顷,向上缴纳植被恢复费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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