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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发布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通告

日期:2025-06-25

近日,梁平区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划定梁平区全域均为禁猎区,鸟类、兽类全年禁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猎捕;自2025年6月11日起施行。

《通告》明确,禁猎物种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工具包括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火药枪、气枪、射钉枪、弩、弓箭、地弓、弹弓、粘网、吊杠、滚笼、捕鸟器、麻醉药、捕蛇夹等。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对伤病、饥饿、受困、搁浅、迷途的陆生野生动物,应当尽力救护,并及时报告林业部门;对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下一步,梁平区将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通告进行宣传和解读,向社会群众普及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区入口、林间要道等地进行公开张贴,引导社会群众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猎捕活动,从源头遏制非法捕猎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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