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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和市级林木品种审定(引种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7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高校及林业科研院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7年第44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和市级林木品种审定(引种备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条件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3〕1号)要求。

(二)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条件如下:

1. 列入原国家林业局确定并公布的《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树种。

2. 按科学选育程序,经过2个以上区县不少于3个在生态上具有明显差异的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

3. 在产量、抗性、品质、观赏价值等方面显著优于当前主推品种,并具有遗传稳定性。引种驯化品种应在上述方面表现不弱于原产地或主要分布区域,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 品种及无性系应当对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进行详细描述。

5. 引种驯化品种要求达到一定的引种试验观察年限,用材林、生态林树种至少引种5年以上,经济林树种至少投产3年以上。

6. 已形成配套繁殖技术,并具备一定数量的繁殖材料。

7. 申报审(认)定的林木品种,必须保存有一定数量的原始材料且具有一定的栽植规模,生态(用材)林、观赏树种原则上不少于50亩,经济林树种不少于25亩。

8.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

9. 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三)林木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条件如下:

1. 通过国家级审定但适宜种植范围不包括重庆,或通过其他省区省级审定及在认定有效期内的林木良种。

2. 从同一适宜生态区引进,在2个以上区县不少于3个立地、气候条件显著差异的引种点栽植3年以上,经济林树种至少投产2年以上。

3. 该引进品种在产量、抗性、品质、观赏价值等方面表现不弱于原产地或主要分布区域,证实在重庆地区适生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材料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3〕1号)要求。

(二)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如下:

申请人须填写《重庆市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4),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5),并附以下材料。

选育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抗性、繁殖及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适宜种植范围等(见附件5),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

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表(附件4表2)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附件4表3),应提供市内2个以上区县不少于3个在生态上具有明显差异的区域试验点的原始数据,并由区域试验点所在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8张。

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须详细描述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号。

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

经济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对照品种品质鉴定材料以及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至少连续2年的产量报告;用材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引种驯化品种应由种源地出具引种证明。

通过科技鉴定或者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属协作育种的,附协作协议和报审委托书;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委托书。

区域试验应由试验地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委托专家开展现场查验后出具的现场查验报告。

(三)林木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条件如下:

1. 引种备案表(见附件6)。包括林木良种名称、良种编号、树种、类别、引种者名称、联系方式、审定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包括地理、气候、环境等)、拟引种区域(包括地理、气候、环境等)等信息。

2. 引种林木良种的审定公告及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3. 拟引种地区能够证明品种适应性的试验报告。

4. 引种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5. 秘书处委托专家开展现场查验后出具的现场查验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3〕1号)要求准备材料,并报秘书处备案。

(二)国家级或市级林木品种审定(引种备案)申请人应做好试验现场核查准备,在申报品种的生长关键节点(如产果期、淹没恢复期等)前1个月联系秘书处以便组织开展现场查验工作。

(三)市级林木品种审定(引种备案)申请人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到秘书处电子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会同汇报PPT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秘书处。

(四)已通过认定的选育单位应继续做好观察记录工作,如满足条件需要审定,请于认定到期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电子版可在中国林业网林场种苗司页面(http://www.forestry.gov.cn/lczms.html)下载。《重庆市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主要林木目录》及相关资料可在重庆市林业局网站(lyj.cq.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重庆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两江新区高新园芙蓉路8号   邮编:401121

联系人:王 艺  聂欣语

联系电话:023-61967609

E-mail: 156316492@qq.com

附件: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3〕1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4.重庆市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5.重庆市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6.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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