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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职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3-10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林业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林草局的指导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市林业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林长制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积极履行市总林长办公室职责,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取得实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认真履职。市林业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林长制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主动应变市总林长办公室纳入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新变化,积极履行市总林长办公室职责,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美丽重庆建设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持续推进《重庆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巩固提升第1、2号市总林长令成果,深入落实第3、4号市总林长令,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高水平推进国土空间绿化,确保到2025年建成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

(二)完善制度机制,压实责任。协调市司法局支持,精心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林长制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70号),成为国内首部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规范各级林长设立,细化明确市级林长人选条件,完善“一长三员”基层林长制执行体系,综合运用会议巡林、林长发令、考核激励、约谈通报等机制,压紧压实林长管山治林责任。全市“四级林长”累计巡林70余万人次,统筹推动森林防火、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松材线虫病防治、科学绿化等重点工作,解决重难点问题100多个,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三)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合力。与四川省林草局签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合作协议》,落实川渝鄂联防联控等机制。加强与四川、贵州等省份协同,落实市政府与遵义市深化战略合作加强林长制协作要求,指导有关区县推动落实泸(州)永(川)江(津)联防联控、川渝鄂联防联控,遂潼林长制一体化、资阳大足林长制联动等协作机制。坚持联管共治,强化省际间疫源封锁管控行动,联合贵州省林业局印发《渝黔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加大渝黔跨省违规调运松木联合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川渝疫源封锁管控行动,开展联合检查66次。

二、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量质并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深入推动市局共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出台落实科学绿化六条措施,10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已累计实施森林质量提升965万亩。2024年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5万亩、国家储备林林地收储及营造林10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2.82亿立方米。完成国家批复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松材线虫病防控与马尾松改造培育油茶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完成《重庆市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完成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试点森林可持续经营面积11万亩,9种森林经营模式入选国家林草局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模式。

(二)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申报。2024年共争取国家资金16亿元。一是组织编制的《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成功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竞争性评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7.8亿元(全国共10个),我市已连续三年获得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支持。二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59亿元,启动了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三是组织编制2024年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实施方案15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68万元。重庆科学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石漠化、营造生态景观、乡村振兴“三融合”经验作为全国生态保护修复8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的全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培训班暨现场会上推广借鉴。

(三)持续推行“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印发《重庆市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区县绿化工作指导。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万名机关党员植绿护绿,助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活动。推进“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全市上线705个义务植树劳动尽责项目,持续推进“全年尽责、多样尽责、方便尽责”,设立并公布义务植树基地51个,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线上报名参与和线下劳动尽责,实现尽责形式多样化,全年累计1086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折算株数5211万余株,全面完成市领导义务植树有关工作。

(四)统筹推进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在大观基地收集保存33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强化林木良种、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大青冈、木姜子等种子代测定林和示范林建设,新建功能区面积256.5亩,新确认采种基地20处,采种林分面积增至4759亩,种苗基础不断夯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油茶生产管理的通知》,深入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建成全市油茶定点采穗圃4个、油茶定点苗圃8个,实现在圃油茶苗木总量达2222万株,油茶生产22.56万亩。

三、持之以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严格对照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林业资源管理。一是全面摸清资源本底。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完成1903个样地调查、630.7万个地类不一致图斑的市级核查。推进集体林地矢量化工作,完成集体林地矢量化面积5994万亩。二是严格监管森林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公益林管理,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4年继续实行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按照16元/亩标准,对全市4300.49万亩非国有公益林和已落实管护责任的非国有天然商品林进行补偿补助,总计兑付6.88亿元。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梳理印发林业行政审批政策汇编,出台《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十条措施》,每季度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审核问题台账,组织全市林业行政审批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全市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要求。四是高效办理用林审批。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498宗、涉及林地面积7168.419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约9.03亿元。办理涉及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53件、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18件。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相关行政许可441件。五是抓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违规抵押流转问题整改成果巩固。持续采取协商收回、优化合同等方式,深化19个区县28个国有林场27个问题的整改成效。印发《重庆市国有林场经营性活动指导意见》,分类指导各区县规范清理国有林场存量经营性活动、科学开展特许经营以及场村联营等新增国有林场经营性活动。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印发《重庆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巫山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綦江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推动云阳县创建世界地质公园,全票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理事会评审。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小微湿地 ”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全市开展“小微湿地 ”建设,有力推进梁平双桂湖创建国际重要湿地,认定发布秀山大溪、城口巴山湖湿地为市级重要湿地。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印发《重庆市野生植物管理办法(暂行)》等系列文件,有效保护和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与市高法院联合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办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432起。雪宝山科研团队实现繁育崖柏苗120万株、野外回归12万株。三是着重宣传引导。2024年共发布生态环境相关原创新闻报道1700余条。大力推进自然教育工作,已建成自然教育场馆20余处,持续开展“自然笔记大赛”“自然之约”等品牌活动指导全市217支“守护青山”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260余场,重点建设“鹰飞之城”“青山少年”等品牌,探索打造“青山驿站”志愿服务新阵地。举办第二届“自然重庆嘉年华”“重庆湿地嘉年华”等生态文化活动,覆盖人群5000万人次。

(三)扎实开展环保督察反馈涉林问题整改。一是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2024年全市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对历年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等反馈涉自然保护地问题进行“回头看”,完成近30个自然保护地、150余个问题点位的现场核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涉林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等涉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整改完成率达99%以上。二是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工作。印发《重庆市林业局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召开专题研究会20余次,形成日报告30期,办结群众投诉重点案件2件,完成督察组来访、7批次资料报送等工作,并建立边督边改问题清单,加强日常调度,形成工作闭环,高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三是高位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自问题线索反馈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听取整改情况汇报4次,分管领导召开整改方案专题研讨会17次,并带队赴区县开展现场指导10余次,有力有序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生态保护修复不力、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等涉林问题。截至目前,16项涉林整改任务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两项共性问题以及“铜梁区国家湿地公园内违建问题、彭水县茂云山保护区、璧山区青龙湖森林公园生态保护修复不力问题、石柱县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破坏问题以及云阳县小江湿地保护区4个码头整改不彻底”等5项重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典型案例“南岸区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上塝湾消纳场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剩余8项整改任务正在按照既定方案推进中。

(四)高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一是强化执法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将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案件查处整改情况纳入区县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涉林重点案件整改的督办指导,累计查办案件1673起,结案率98.45%,2023年林草执法案件查处整改完成率达100%。全面完成2024年林草执法(林地部分)3期图斑的现地核查工作。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部署,实现执法事项、执法职能全部保留。印发《重庆市林业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规范执法裁量使用,提升执法质效。制定印发《关于强化林业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并推广“林长 山林警长”“林长 检察长”“林长 法院长”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首次统筹开展全市林地、草地、湿地、荒地和自然保护地执法工作,召开“林长 ”行政司法联席会议,联合市公安局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培训班。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违规利用疫木、违规用火、滥砍滥伐、破坏古树名木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林业、公安、海关“护松2024”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行政案件108件。

四、持续深化林业改革

市林业局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探索“两山论”实践的新路子,推动林业改革走深走实。

(一)深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一是深化改革路径。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聚焦“六个先行”,明确23条改革措施、“四个重大”清单,并配套出台市级试点工作规范等政策。二是放活林地经营权。有序推进林权登记,创新办理林地经营权登记1182宗。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组织林权流转交易167宗,交易额9.92亿元。在11个区县开展13个公益性公墓林墓复合利用建设试点工作。将国家储备林打造成适度规模经营最大场景,面积达370万亩以上,惠及林农120余万人。三是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召开绿色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会同人行重庆市分行出台《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等3个政策文件。推动3个区县设立林业支行,创新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2.4亿元,全市林权融资贷款余额达150亿元。四是扎实推进场村合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收入分配激励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国有林场试点建设任务部署,“一场一策”精准指导国有林场扎实推进场村合作。

(二)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开展核算试点。指导督促相关区县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逐步提高核算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制定细则标准。制定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操作细则,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三是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推进永川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指导酉阳县开发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备案、巫山等区县开展CQ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备案及预售交易,指导巫溪探索试点林业碳票改革。

(三)积极拓展生态惠民路径。一是深入实施《重庆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稳量提质油茶、花椒、核桃、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支持笋竹、老鹰茶、蚕桑等特色产业及“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二是鼓励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制定《推进大巴山沉浸式森林康养步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全力推动大巴山沉浸式森林康养步道建设;联合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森林康养基地评选,新评选出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7家,累计达到30家。三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开展第三批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量质并进,现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突破11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25家。指导各有关区县因地制宜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和发展、研究林下种植模式、推广生态种植技术,据中期评估监测数据,全市累计发展林下经济面积690万亩

(四)探索建设数字化应用场景。一是推进整体智治。打造“森林防灭火”场景,推动全面上线、全市贯通、实战实效,实现人机双网格协同、森林火险高效管控。构建“数智林权”场景建设,谋划集体林数据归集、信息共享、林地流转、产业经营、绿色金融和监督管理6大功能模块,完成林地流转核心功能开发。建成“林草湿资源数据全量纳管”场景,实现数据统一归集治理,基于该场景完成“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3个“多规合一”专题图建设。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开展林业“千名专家进千村”“百名专家进百企”科技帮扶活动,1084名专家累计进村服务4900余次,服务林农11万余人。加强林业科技研发,实施重点科学研究、中央科技推广示范等重点项目30余个,建设雪宝山珍稀濒危植物繁育等市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3个,完成国家批复的试点任务2项。三是筑牢网络屏障。印发《重庆市林业局2024年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保障方案》,统筹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加固整改相关工作,迭代升级安全网关等网络安全设备,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五、坚决守牢防火防虫底线

围绕抓好林业安全这一核心,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坚决守牢防火防虫安全底线。

(一)着力提升林业防灾减灾水平。一是打赢夏防保卫战。坚持“防灭一体、以防为主”,加强市、区县、乡镇三级联防联控。火险红色预警期间市林业局60余名干部赴区县蹲点指导,区县统筹20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防火工作,林区所有护林员坚守一线、巡山守卡,2024年全年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二是夯实森林防火基础。依托数字重庆“141”基层智治体系,以“四级”林长责任体系、“一长三员”“十户联防”执行体系和各类视频、物联传感设备为因子,构建“人机合一”日常防控体系,初步实现森林火情巡护防控“人机”双网格协同。全市森林火情报警信息400余万条,成功发现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6000余起。三是强基提能促快处。落实林区规划,打表推进51个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申报实施中央资金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全市林火阻隔系统长度超过2.2万公里,提前达到国家4.7米/公顷的密度要求。制定落实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工作机制,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依托防火作战图、前置物资装备,做到活用战法、高效处置。通过“严防、早知、快处”,2024年森林火灾起数和受害森林面积较气候相近的2022年分别下降81.5%和96%。

(二)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一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冬春战役”,除治各类死亡松树165.83万株,全市7个疫区、122个疫点、82万亩松林实现无疫情,推动第3号市总林长令见行见效。二是做好监测预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专项普查,全年监测覆盖率达100%。三是实施综合防治,开展飞机施药防治松墨天牛50万亩次,打孔注干保护1.6万株大古松树;统筹防治松毛虫等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161.19万亩,实现有虫不成灾。

2025年,市林业局党组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以林长制为统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修复,严守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红线,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抓实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科学谋划“十五五”林草发展规划,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美丽重庆建设做出林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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