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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28

2022年12月,重庆市林业局印发了《重庆市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办法》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管理重庆市林业长期科研基地,提升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长期科研基地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办法》(林科发〔2019〕13号),起草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4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制定市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规范长期科研基地开展的工作及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和基地的职能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程序,规范市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基地命名等内容。

第三章运行管理,规范市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的管理,明确市级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技术依托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长期科研基地考评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在资金保障、人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

三、《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的管理。

四、什么是林业长期科研基地?

林业长期科研基地指开展林业和濒危野生动植物遗传与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林业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育种,森林培育与经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地和物种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利用、成果示范推广、科学普及教育,以及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的林业科技创新平台。

五、申报林业长期科研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1.所申报的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土地权属清晰,能够确保10年以上稳定使用。

2.申报的林业长期科研基地需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连续5年以上,并具有可发展利用的土地空间。

3.申报单位应当具备支撑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和场地设施,具备连续开展相关研究能力和基础条件。

4.申报单位应当拥有学科配置合理、专业能力强、专兼结合并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

5.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保存科学研究试验材料和科研基地完整性的能力。

6.能够满足开展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工作的其他条件。

六、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1.申报单位应当编制10年以上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方案,明确长期科研基地四至、面积及建设内容和目标,并向归口管理单位提出长期科研基地建设申请。

2.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科研基地上报市林业局。

3.市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和评审,提出长期科研基地认定建议名单,按程序正式命名。

七、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如何考评?

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实行年度自评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根据不同类型设立相应的考评指标体系。

1.年度自评由长期科研基地自行组织进行,自评重点为年度科研进展、开放共享、运行管理状况,以及土地权属变更情况等,并由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市林业局。

2.定期评估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3年。评估内容主要为研究成果、示范成效和基础设施和运行管理等情况。

政策原文: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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