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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日期:2023-12-07

我市现有重庆大足龙水湖市级湿地公园、重庆九曲河市级湿地公园、重庆苦溪河市级湿地公园、重庆泓湖市级湿地公园4个市级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1066.68公顷。2020年4月,我局起草并印发了《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渝林规范〔2020〕2号),对规范市级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收到关于施行的异议。《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为两年,目前已过期。依据《重庆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市级湿地公园将由4个增加至8个,继续规范市级湿地公园的管理很有必要。为此,我局根据《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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