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问答> 关于《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通知》的核心举措是什么?

日期:2023-12-07

1.林草地使用激励制度方面,社会资本投资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且实施面积在1500亩以上具备集中连片示范效应的项目,允许其利用项目修复面积的3%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单个项目最多利用面积不超过100亩)。

2.公益林区划和生态补偿政策方面,明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林地,符合纳入公益林的区划条件,按照公益林区划程序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

3.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方面,明确在采伐强度可按《重庆市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规定采伐强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在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方式上,可以社为单位多个小班发同一步许可证;在保障试点所需采伐限额上,区县可以统筹使用采伐限额,也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全市不可预见性采伐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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