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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答:

《通知》包括探索建立林草地使用激励制度、探索公益林区划和生态补偿政策、积极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三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为:1.探索建立林草地使用激励制度。主要内容是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在确权商品林地、人工草地上实施符合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且实施面积在1500亩以上具备集中连片示范效应的项目,允许其利用项目修复面积的3%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单个项目最多利用面积不超过100亩)。2.探索公益林区划和生态补偿政策。主要包括明确纳入公益林的区划条件、区划程序、申报材料和享受公益林生态补偿4个方面内容。3.积极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主要包括试点目标、试点政策、工作程序3个方面内容。试点目标是力争形成1-3个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示范单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木采伐管理经验;试点政策主要是支持试点单位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采伐强度可按《重庆市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规定采伐强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方式和程序,优先保障试点所需采伐限额,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全市不可预见性采伐定额;工作程序为试点单位申报,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初审把关,市林业局审核同意试点,试点实施完成后总结验收。